一、三证合一是哪三证呢
法律分析:三证分别是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税务登记证。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五十八条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
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者《营业执照》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分公司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
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核发营业执照若干副本。
顶盛体育鼎盛入口二、三证合一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所谓三证合一,就是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合并为一张营业执照。
同时,原有的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也将整合为一个统一的18位社会信用代码:第1位代表登记管理部门、第2位代表机构类别、第3位-8位代表登记管理机关的行政区划、第9位-17位为组织机构代码、第18位为校验码,从而实现一照一码。
201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全国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
各地税务机关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国税、地税之间的协作合作,做好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分工配合,统筹做好改革前后的过渡衔接工作,确保现有登记模式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平稳过渡。
一、三证合一办理流程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企业申请开业登记,需要先到工商部门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名称预先核准仍然按照原程序办理;
2、填报申请开业登记信息:企业可通过我司提供的表格打印相关表格或修改相关内容由我司全权代理;
3、企业提交书式材料:企业通过工商预审通过后,打印相关表格同时携带申请三证合一设立登记应提交的全部书式材料,到政务服务中心或者工商部门综合登记窗口提交登记申请材料,正式申请设立登记;
4、综合登记窗口收到三证合一登记申请材料,对提交材料齐全的,出具收到材料凭据;
5、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对提交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予核准通过的,将有关信息及需要补正的材料及时传送综合登记窗口,由综合登记窗口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补正后全部材料符合要求的,综合登记窗口出具收到材料凭据;
6、登记申请材料传送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办理审批和登记;
7、综合登记窗口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加载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的营业执照。
二、三证合一后税务登记企业三证合一后还需要去税务局办理以下流程:1、纳税人作废手中全部发票,并保持开票系统联网且数据上传成功。
2、纳税人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查询发票结存数量,确保所有发票结存为零。
如无法实现自动验旧,纳税人需到办税服务厅手工验旧。
3、纳税人持税控设备,到办税服务厅纳税申报窗口进行非征期报税。
4、纳税人持税控设备,到办税服务厅金税注销窗口注销税控设备。
5、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窗口办理三证合一变更手续。
6、纳税人到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岗办理金税档案维护。
7、纳税人持税控设备,到办税服务厅金税发行窗口重新发行设备。
8、纳税人持税控设备、购票人身份证到办税服务厅发票售卖窗口申领新发票。
9、银行信息变更,重新签署税银联网三方协议。
一、食品三证是哪三证

食品三证是生产许可证、食品合格证、质检证。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
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
二、食品三证是哪三证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食品新三证是指QS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
法律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
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
- 2023-07-04
餐饮管理培训课程ppt(餐饮管理培训课程) - 2023-07-04
财务会计重点复习笔记,财务会计笔记 - 2023-07-04
大创财务预测报表怎么看,大创财务预测报表怎么看的 - 2023-07-04
餐饮管理制度20条(餐饮管理制度20条百度知道) - 2023-07-04
餐饮营销系列全5册(餐饮营销技巧和营销方法) - 2023-07-04
餐饮运营公司是干什么的啊(餐饮运营公司排名前十) - 2023-07-03
财务管理第六章证券论文,财务管理案例分析论文 - 2023-07-03
上海找财务工作好难呀,上海财务工作好找吗 - 2023-07-03
初级财务会计什么时候考试用,初级财务会计考试 - 2023-07-03
如何提高财务凝聚力和执行力,如何提高班组的凝聚力和执行力